
26日,上海市公安局公布了2014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區域。據悉,根據規定,今年在采購銷售個人燃放的煙花范圍中,小禮花類、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危險性大的產品都被列入了禁銷名單。
據悉,此次春節期間,本市禁止采購銷售個人燃放的小禮花類、摩擦類、煙霧類和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危險性大的產品,組合盆花藥筒管徑不得超過30毫米。質量技監部門加強對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,發現不合格產品要予以通報,并責成市煙花爆竹批發采購單位對同批次產品作清退處理。
根據規定,除國務院《條例》和上海市《條例》規定的禁放場所和區域外,2014年春節期間,全市煙花爆竹禁放路段為:南京東路、南京西路、淮海中路、四川北路、中山東一路、中山東二路、新華路、乍浦路(以上均為全線)和西藏中路(淮海中路至北京東路段)、黃河路(北京西路至南京西路段)、長壽路(武寧路至江寧路段);禁放區域為:浦東國際機場、虹橋國際機場、虹橋交通樞紐站地區、人民廣場地區、豫園商城地區、徐家匯廣場地區、靜安寺地區、五角場地區、鐵路上海站地區(東至大統路,南至天目西路,西至恒豐路,北至鐵路線)、陸家嘴金融區地區(東至浦東南路東泰路,南至東昌路,西面、北面至黃浦江)、鐵路上海南站地區(東至柳州路,南至石龍路,西至桂林路,北至滬閔路)、上;^、外高橋(自貿試驗區區域)和延中綠地、太平橋綠地、虹橋綠地等大型公共綠地以及各區(縣)政府確定的禁放區域;控制區域為:浦東國際機場周邊(東至長江大堤,南至拱極路拱極東路,西至遠東大道,北至華夏東路閉環區域)、虹橋國際機場周邊(東至外環線,南至漕寶路,西至中春路,北至金沙江西路閉環區域),控制區域內嚴禁燃放升空高度超過60米的煙花爆竹。嚴禁在搭建外立面腳手架的在建工地周邊50米范圍內、外墻保溫材料為易燃或可燃的建筑物周邊60米范圍內,以及所有建筑物室內、屋頂、陽臺等處燃放煙花爆竹。公共娛樂場所及賓館、飯店必須在顯著位置,張貼“嚴禁燃放煙花爆竹”的明顯標志。